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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公孫龍子.白馬論》註譯(並歡迎討論)

不要太勉強自己,可以繼續你如此來來去去都是為這句幾個字而大造文章的帖,我也只會繼續發多如此一樣的帖而已。

[ 本帖最后由 yyyy404 于 2008-9-30 08: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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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是離者,有白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

語譯:
  坦白說:有白色的馬怎也不可以說不是馬這東西的,是脫離了顏色例如白色的去只有馬這一東西之理解啊。是脫離了顏色這呀,那麼有白色的話就不可以說這有是馬這一東西了。故此所脫離了顏色是以惟一有馬這樣呀,那就獨得馬去惟一有馬這一東西了,就不是以為白色的馬這有是馬了。故而這樣惟一有的馬啊,怎也不可以說甚麼的馬是馬了。

注:
  有……不可謂無……:這一段,王琯先生認同部分前輩將此視為「亦難者之辭」(按:葉鷹先生也是這樣認同的),即,屬於客此質疑者之問。但是譚戒甫先生說:「本節舊注作賓曰(按:指愈樾先生之說。我不引用了),……非是。……然實論主遠追賓語,重申本意。」我認同譚氏。故而想:是主者繼續闡述自己觀點來的,尤其是「離」這觀點,跟《堅白論》那離的觀點相同(當我若能在此再譯時便知也)。所以,將「有……不可謂無……」,理解為:有,就不可說沒有,或者,就不可說不是。以重申「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之說。
  離白之謂也:譚戒甫先生說:「離白之離,即《墨經》「偏去」之義。」葉鷹先生說:「如胡塞爾(先生E.Husserl,1859~1938。按:他是現象學此哲學的創立者。此哲學是20世紀之顯學。此哲學影響後人很深。如《存在與虛無》的法哲薩特先生J.P.Sartre,1905~1980。)的置入括號。離白之謂成了暫不講白這種顏色東西。故不應是偏去,離就是離。」我想,根據上句之馬固有故有色之重申,這「離」字,是暫時脫離一下的意思。而「白」字,指顏色的白。這五個字意思是強調著,要清楚馬這一東西,牠根本不關乎顏色在其身上的理解。這理解,就是「之謂也」三字的意思。謂:道理,意義也。
  ……有……不可謂有……:譚戒甫先生說:「蓋白馬不可以謂有馬,倒裝言之,即有馬不可以謂白馬。」我想,馬這一東西,當然一定會有顏色,若顏色之如白色吧去脫離了馬,那麼就成了:有甚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有就不可以說是……,這種意思了。
  故以為有者:葉鷹先生認為該這樣去讀:「故所、以為、有馬者(按:頓號不是符號而只便讀法上停頓之用而已)。」並認為:「故所,因此。以為,一種就此而知道。有馬者,只得馬這一東西。再沒有其他方法來辨認馬與馬之不同。」從而我想:故,故此也。所,表示一種指示,指示其合當的位置。以,目的在於……。為,則也,使也,成也,是也。為有,例如用使有二字吧,即,使到只是有馬這一東西而已去理解了。故我想,這「為」字,惟之意也。故為有,惟有也,惟一之有也。
  ……獨以……為有……:葉鷹先生說:「獨是再沒有其他可想的。」譚戒甫先生說:「若獨馬者僅一形之指。」換句話說:獨,承上句「為有」之唯一有所反映之字。故此這句的「為有」二字,同上句之看法。為,惟也。
  非以……為有:用不是以為這有是甚麼的了……這種意思吧。故此「為有」不同上述彼「為有」了。
  馬馬:譚戒甫先生說:「不曰諸馬,眾馬而曰馬馬者,以馬馬為二形之表現,取與獨馬一形相況,否則不能盡顯也。」這話中啟示出,馬馬者,不是諸馬,也不是眾馬來之如每隻馬都怎樣怎樣了的「馬馬」,應該不是怎樣馬的只一樣之馬,如此獨馬的意思顯之「馬馬」意思也。
  

[ 本帖最后由 yyyy404 于 2008-10-9 17: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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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帖是先生心血之作,建议将我俩之的无聊争帖删除以保证主帖的完整性,便于大家阅读。
虹飛斜陽心缘色,雨過青柳佳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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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您這位好網友很難得。若刪去,我自己對不起我自己。讓它在這,若被視為無聊,則就無聊唄。若干日子這還在,看回,也笑滿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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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馬者,無去取于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語譯:
  再說:顏色例如白色這東西是不能夠定住個如石如馬這樣具體物了的白色東西,是無須顧念顏色它那才可以的。看吧白馬這樣,是重言白色來定了其在白這裡啊。定了其在白這裡了,卻不是白色它自己本身啊。馬這東西,完全沒有去取決於顏色不顏色的,所以例如黃也好黑也好都因此應有就有的。白馬這呀,只有去取決於顏色白這裡了,這麼例如黃也好黑也好的馬都不是這顏色故因此被除掉了,那只好白馬獨牠這是應有就有的了。馬牠本身是應有就有其當中完全沒有甚麼被除掉了的,不是有甚麼除掉的。所以說白馬不是馬才行的啊。

注:
  白……不定……:譚戒甫先生說:「言白為萬物所同者,不定屬於馬。」葉鷹先生說:「不定,不可固定。……看成是沒有『安居之所』似的。」並且說:「定者如石物,馬就如石這物的定者。你覺得牠可以在這個物身上有那個物身上有嗎?沒有。」我想,白這顏色,即,顏色它這種物,當跟馬這樣子的物來比較比較怎之不同來說說吧。馬的這物,可以用具體之物來認為的。具體:有實體存在,不抽象的物。簡單地說,具體物之如馬、如石般有個樣子在。白的這物,也是顏色這物吧,那就沒有如馬、如石有個樣子的在的。顏色例如白的它只能依靠「在這個物身上有那個物身上有」的東西。正如葉鷹先生在此《白馬論.前言》所說:「其必須依附任何可依附的物身上顯示出其是物來。白須依附物才物,馬就不必這樣。(作者按:若馬如白要依附物才物的話)不然會是另一種東西。也許叫做四不像。」我想,簡單地說,顏色也好,顏色之一的白色也好,是不能有個「樣」的東西,所謂「白者不能自白,惡能白石物乎?」《堅白論》也。因此,我語譯用上了較為大眾化一看就容易明白的具體二字了。
  忘之而可也:王琯先生說:「可置諸勿論。」譚戒甫先生說:「猶云可置諸不論。」葉鷹先生將此五字,媲美近代顯學----現象學大師胡塞爾先生所謂「擱置」那種意義之說(作者按,胡氏此擱置說的大概意思:是將人本身必會對身邊作設定,來說擱置的。但這擱置不是將此設定轉為反設定,或者轉為甚麼的否定啊,假設啊,懷疑啊等等,是「使其失去作用」,「將其置入括號」,是「不利用它(按,指人的設定),而且這當然不被理解作我們失去了它」來令到「現象」是「現象」的這領域中去的《純粹現象學通論》李幼蒸先生譯.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1996年9月.北京商務出版。現象是現象的這領域,就是純現象)。忘,不顧念也。而可,都可以也。
  白馬者……非白也:王琯先生說:「既言白馬,是明明以白定馬……。」譚戒甫先生說:「若白馬之白,……是定所白也,……若以白馬為有馬,則所謂白者非白耳。」葉鷹先生說:「言所定不是指白是定者,是講它在哪裡就在哪裡定的意思。……白馬者,白上其身(作者按:馬才有)所白也。這樣上其身……,(如)鬼上其身,其身本不是鬼,非鬼也。色之白走來走去終於在馬身上安定下來了,於馬來說,非白也;不是白的啊。」故此我想,「言白」,重言在白色也。「非白」,指出是馬這東西而決不是白色這東西的意義來。
  馬者……皆所以應:王琯先生說:「惟言白馬,是標馬以白,非白馬不能應之。」葉鷹先生說:「你本著有去取的心態,指定白馬,其他色的馬就不用看了。」所以我想,馬就是馬,牠本身決沒有甚麼(無字的意思了)顏色不顏色的去是馬來取捨的,換句話說,也決不會以顏色來取決在馬這裡的(去取於色四字的意思)。那麼,就可以反映出自然有馬這東西,其怎樣有也好,譬如顏色這會有牠身上的怎樣之有吧,或者例如紐西蘭馬,蒙古馬其甚麼品種也好的怎樣之有吧,都反映出自然予牠是應有就有的……,這就是應字的意思了。
  白馬者……唯白馬獨可以應:譚戒甫先生說:「於色有所去取……,黃馬黑馬……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葉鷹先生說:「無去指無心,有去指有意。有意指偏偏這樣。無心指不必一定這樣不可。」我想,對於自然馬本身的牠本來應有就有的來只定白馬才是馬,那就是說自然馬本身是以白馬來應有就有的嗎?這當然不是的。故就這樣理解「唯白馬獨可以應」的意思好了。
  無去者……非有去也:譚戒甫先生說:「無去二句,文義須連上文無去取於色兩句看之。」又引愈樾先生說:「按言馬,則無去者也。……言白馬,則有去者也。」王琯先生說:「故馬之於色為無去,白馬於色為有去。」葉鷹先生說:「這裡馬代表自然的有,一講到色這自然之有裡就是為他之有。」我想,連上文之說,將去字,以去除也,除掉也來理解的。這就指出,馬本身自然於牠應有就有,是完全沒有甚麼被除掉了的才是這樣東西的有,才會是這樣東西的有,這種意義吧。
  白馬非馬:葉鷹先生說:「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陰。有心白馬不是馬,無心為馬才是馬。」

寫後記:
  葉鷹先生說:「公孫龍子的白馬非馬(學)說,從思想上理論上是達到成功境界的。他按照自然界所給的現象去思想到能人所不能而與眾不同。……用最簡單的事物思維最不簡單的道理。用平白無奇的文字表達其俊思奇拔。……儘管曾風雨飄搖卻能流傳至今,肯定可證明她的價值。而這價值更不是為作反面教材才有的價值。」
  是的,我想,白馬非馬,一直都被人譏諷此是詭辯的東西。想來想去,原來越講得出道理,越是讓人反駁不了的道理,越容易被判為詭辯。公孫龍子在此文裡完全沒有否定白色的馬不是馬,只是強調著若唯白馬是馬者,倒不如白馬不是馬好了。凡一有二,則「二無一」《通變論》。馬就是馬,一也。若怎顏色的是馬,二也。人就是因為有「二」,才會有那時販賣黑人那種「黑人不是人」而自以為「白人才是人」的悲劇。只有人就是人,一也,才能明白到真正自然有人於人其所應有就有的意義。這意義完全可以說:這就是人權。這是公孫龍子在人類過來的歷史中事實上的反映。故「不是白馬非馬,就是白馬才是馬」葉鷹先生《白馬論.前言》,這,白馬不用才字直接用是字之馬時,大概也可以「指鹿為馬」了,這,怎成呢?所以,對於「一」來說,倒不是好了。這是實事上的人你該有的理智。
  肉眼的白馬事實上確是馬,可以歸為:可證實的邏輯。理論的白馬不是馬,可以歸為:非證實的邏輯。可證實的邏輯能說服固執的人;非證實的邏輯能說服理智的人。這也是實事上的人你該有的理智。

[ 本帖最后由 yyyy404 于 2008-10-9 17: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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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只有白馬非馬,而沒有將堅石白石論也一并貼出
言下忘言一时了,
梦中说梦两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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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
  見過我此帖之2、3、4、5、6的朋友,該明白此篇文章完成,四歪我怎樣的了。
  能將此《白馬論》注譯完成,先謝謝哥舒天野管理員朋友,再謝zdic管理員老闆,是他倆,使到四歪完成此篇文章的。不講或者你們不知道,我本來打算,此文是半途而廢之的。
  當然,實事這,擺在網友眼前,是完整的一文章了。算是我一份謝此兩位管理員朋友之心意吧。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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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歪版主问好。诸子百家,有了争论,正为好事。没有先顶,晚来了也要赞一个!

年少时读白马非马,坚白石三,只当公孙龙为诡辩奇才。如今再读,感受就不一样了。

关于白马非马论,我们不要低估了古人的智慧,公孙龙是在借白马非马来讽喻当时摇舌巧言的佞色者,他是在玩概念游戏,即把一个事物的名与实抽取出来,再加以定义,进而推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果。
请看:-----------“白马非马”,拆开为:白--马1--非--马2
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 即是说,白----定义为色,马1---定义为形,另外的没说,但我们根据全文可知:非----不为,不是,马2----真实的马。
诸位,看出问题了吗?这里面学问大了,因为公孙龙给了一个模糊的概念,所以就有了这个千古诡辩名篇,公孙龙的白马仅仅是一个名义,即白色+形体,当然不等于真实的马(一如诸葛亮造木流牛马,再涂上白漆; 再如白胡子马克斯,简称白马,故曰白马非马)。但你我要说的是具有白色皮毛的马匹,当然是马!换句话说,要讨论问题,开宗明义要做出切题的准确的用词定义,应该是这样的:
白----指白色皮毛,马----善奔跑可驾辕的大型体牲畜。
这样来看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就是一个伪命题,不值一辩了。

其实要驳白马非马也很容易。白马论说:“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是白马之非马”,什么意思呢?是说你想要得到马,给你黄马黑马是可以的(黄马黑马=马);想要得到白马,黄马黑马就不可以(白马不=黄马黑马)。所以白马非马。这种推理也能成立?有点活见鬼。如果说求白马时,黄马和黑马是马,白马不是马,那么我们易色再求,即求黄马,则黄马非马,黑马白马是马,再求黑马.......你将得到什么结果呢? 所求之马不为马,非求之马即为马; 或者说,所有带色的马即是马又不是马,这在逻缉上很荒谬。

我们不可小看这篇奇文,白马非马算不得什么,指鹿为马才算"大手笔"------相当于户籍警,随意把张三更名为李四, 白马非马不过餐佐小菜而已,实不足为怪。当今中国之种种迷怪现象,不也值得我们去深思吗?小心那些大言不惭的阔论,其实也不乏有玩弄概念于股掌之中的诡辩术。

一己之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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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那些大言不惭的阔论,其实也不乏有玩弄概念于股掌之中的诡辩术"。------先生切中时弊,入木三分。
¤ ╱◥█◣^^ ╭⌒╮   
  ︱田︱田︱ぃ╭ ╭ ⌒╮                       
 い。。猫 眼 任 鼠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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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先生过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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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要件未了之事,故回來交代一聲之機,順便謝謝心緣色和隆中之兩位朋友到此一遊並發表意見。
  我已不履版主之職。
  已細讀隆中之對朋友之帖。下面之說,請不要介懷。為了不再參與此帖之討論而只想一說而已。就是,讀任何書,尤其關乎哲學性的書,最好是不只其書中一書讀,是其全部讀。故更不好的是只其書之某一段甚至是某一句不連全文來抽出來讀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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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兄问好.我的`68楼开帖可能辞不达意,让先生误以为我到此来"吵架"的,非也.
我一向欣赏先生坦荡荡的君子之风,来到百家,就想回望先生之风采.其实不必担忧,我不是来争辩的.我知道何事可争,何事不可争.比如,宗教问题不能争,信仰问题不能争.......白马非马,可争可不争,我不想争. 这个命题已经争论两千多年了.据查,现今还有以白马非马作硕士博士论文的,可见此论对中国哲学思想(名与实,哲学范畴之一)影响之深远.我只是"一己之见",.也未敢哗众于汉典百家.只求有益的探讨而已.
先生可直抒观点无妨,隆中不以为怪.

[ 本帖最后由 隆中之对 于 2008-10-11 2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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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中之對朋友:
  問好。
  不要怕爭論,哲學題,多爭論,自古已然。我決沒有覺得您帖是「吵架」來的,反而見您這樣一說,我不得不回來回應您了。
  有人來此,兼貼帖子,無論怎樣也好,我本來就視之為頂帖之舉而心中很有感謝之意的。有時故意反問一二聲,也望多點擊率嘛。嘻嘻。
  望您在這網上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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