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典论坛 » 【建议与申请】 » [建议]词语解释中的古典引用建议用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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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哥舒天野 于 2007-7-27 20:01 发表 简体字和繁体字的转换是最让我们头痛的。 说实话,如果都用繁体字,没有这么多麻烦。词典中很多词条在转换成繁体的时候都出现了错误。所以目前还只能叫“公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汉字是简体字。从学习和教育的 ...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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