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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简介(连载)

柯尔克孜族

简  介

  柯尔克孜族主要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北部的特克斯、昭苏、额敏等县。其余分布在乌什、阿克苏、莎东、英吉沙、塔什库尔干等地,还有一部分居住在黑龙江省富裕县。“柯尔克孜”含义有多种解释:“四十个部落”、“四十个姑娘”、“山里放牧人”或“草原人”等。
   
  柯尔克孜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新中国成立后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有的地区也通用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信奉伊斯兰教,也有一部分信仰喇嘛教。
   
  柯尔克孜族主要经营牧业,兼营农业和以畜产品加工为主的手工业。他们的衣食起居具有游牧生活方式的特点。


礼  仪
  
  柯尔克孜族好客,凡有来客,不论相识与否,都要热情招待并拿出最好的食品待客。在请客人吃羊肉时,先请客人吃羊尾巴油,然后再吃胛骨和羊头肉,尤以羊头肉待客为尊。

节  庆
  
  柯尔克孜族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是诺若孜节,按柯尔克孜族的历法,新月每出现一次为一个月,十二个月为一年。每年第一个月出现时即过诺若孜节。类似于汉族的春节,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把好饭好菜摆好,以示庆祝,还要用小麦、青稞等七种以上的粮食做成一种名为“克缺”的食品,预祝在新的一年里饭食丰盛。

婚  俗

  柯尔克孜族的婚礼十分隆重,分订婚和结婚两个步骤。在订婚时,男方用一匹马驮着礼物前往女家,马头上要扎一块洁白的棉花,以示订婚。女方父母要拿出最好的食品招待。有的地区向男方客人身上撒些面粉,表示同意亲事,预祝顺利。结婚一般要举行三天,日期多选择在月底,仪式主要在女家进行。第一天,新郎在父母、亲友陪同下,带着礼品前往新娘家。礼品包括刚宰杀的两只羊,一只作整羊煮熟;一只把五脏掏出,不剥皮烤熟,还要带上数十头小牲畜。临近新娘家时,举行“叼羊”游戏,并借此机会将那预先宰好的羊扔到新娘家门前。随后才被新娘家的女眷们热情迎入。婚礼仪式开始前,女方的亲友群起将新郎新娘双双绑在门口,这时,新郎的父兄要向这些亲友赠送礼物,请求“释放”。婚礼正式开始,由男方的一位长者用木棒将毡房天窗挑开,从天窗向外撒糖果、点心等,客人纷纷争抢,以分享幸福。接着,新娘的母亲要唱“送嫁歌”,还要举行“赛得河”,即让新婚夫妇背对背坐下,每人头上蒙一口袋。众人用一只羊蹄轮流在他们头上轻打一下,然后拉起来共同跳舞。之后,由阿訇主持典礼,念“尼卡罕”(结婚证词),给双方分吃蘸盐水的馕,象征夫妻白头偕老,永不分离。第二天,双方家长要举办传统的赛马、叼羊、摔跤等活动,以示祝贺。晚上,新娘来到嫂子家与新郎见面,这时的毡房外挤满了宾客,人们奏起传统的民间乐器“库姆孜”,跳起会面舞,唱起一曲曲喜庆的歌,直到深夜,当讨得礼物,放新郎进入洞房后,才尽兴离去。第三天,新娘带着丰厚的嫁妆,随新郎回婆家,沿路每过一个牧村,都要受到热情款待和祝福。回到新郎家的数日内,一对新人还会不断得到亲友的邀请,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使他们处在长时间的新婚蜜月之中。

饮  食

  一日三餐,除早餐为馕和茶或奶茶外,中餐和晚餐多以面食、马、牛、羊肉为主;在农区以粮为主食,但肉类仍占有很大比重。
   
  日常蔬菜不多,品种不少,仅洋芋、圆白菜、洋葱较为常见,并且很少与肉类一起成菜。很多肉类以做成手抓羊肉、烤肉(塔西哈拉克)为主。其次大都做成独具特色的灌肺、灌肠、油炒肉、肉汤等。
   
  奶和奶制品在柯尔克孜族日常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最常见的有马奶、牛奶和奶皮、奶油、酸奶(浓、稀酸奶)等。平时喜用青稞、麦子或糜子发酵制成的一种名牙尔玛的饮料饮用,柯尔克孜族好饮茯茶,煮沸后加奶和食盐。

禁 忌

  客人在吃肉前,要先取出一些分给主人家的妇女和小孩,吃其他食品时,摆在盘里的要留一部分不要吃光,以表示主人招待的丰盛。如吃不完,切忌将剩菜剩饭倒在地上,在客人使用的餐具里,不能剩下残羹剩饭,这一禁忌不仅非穆斯林的客人要切记,就是穆斯林的客人也不能例外。

宗  教

  柯尔克孜族信奉伊斯兰教,也有一部分信仰喇嘛教。

[ 本帖最后由 shenlejia1986 于 2007-3-16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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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族

族 名

  “藏”为汉语称谓,自称“番”,(藏语音为“博巴”)。藏语对居住不同地区的人有不同的称谓:居住在西藏阿里地区的人自称为“堆巴”,后藏地区的人自称为“藏巴”,前藏地区的人自称为“卫巴”,居住在西藏东境和四川西部的人自称为“康巴”,居住在西藏北部及川西北、甘南、青海的人自称为“安多哇”。“巴”、“哇”藏语意为“人”。

人口及分布

  藏族人口为 459.333O万人(199O年统计)。居住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青藏高原上。

历史由来

  藏族的先民自远古时就居住于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6世纪山南雅隆部落首领,成为当地诸部的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7世纪初,赞普松赞干布统一整个西藏地区,定都逻娑(今拉萨),在汉文史籍中称为“吐番”。公元641年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的文成公主联姻,被唐封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公元71O年,犀德祖赞又与唐朝的金城公主联姻,由于与东部中原地带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西藏社会逐步有了很大发展。元朝把藏族地区置于中央王朝统一治理之下,设置由中央管理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部藏族地区。明朝也设置了行都指挥使司等地方行政机构。清朝,在中央设置理藩院,管理西藏、蒙古等地事务。对西藏地区正式册封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1751年),并任命驻藏大臣(1728年)。历届民国政府也在中央设立了管理蒙藏事务的专门机构。1934年,国民党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是中央派驻地方的专门机构。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建立了西藏自治区。

语言文字

  藏族讲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卫藏、康、安多三种方言。公元7世纪前期创制藏文,字体分头字(楷体)和无头字(草体)两种,有4个元音符号和30个辅音字母。

宗教文化

  西藏在民主改革前,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藏民大都信奉的是大乘佛教。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黄教,其余还有红教、白教、花教。黄教禁止僧人娶妻,其它教派不限制。西藏西部和青海,四川牧区还存在着早期宗教--本教,也称黑教。

习俗及社会

  藏族有自己的历法。藏历始于1027年,以十一月一日为新年。每年阳历的8月初,过“望果节”。人们穿着节日服装敲锣打鼓唱着歌绕着田边地头转,以庆祝丰收。这一天还举行赛马、射箭等比赛,以及野餐。
藏族的葬礼有天葬、水葬、火葬、土葬和塔葬。

天葬:把尸体背到天葬场,切割后全部由秃鹰吃掉。

水葬:是比较穷的人用的,把支解的尸体投入到水中或用白布裹尸整个投入到水中。

火葬:是对活佛和贵族的葬法。

:对传染病人和犯人、被刀砍死的人实行这种方式。

塔葬:这是对有名望的活佛的葬式,方法是:用盐水擦尸体,风干后涂上香料,把尸体保留下来,放到灵塔里。

  1959年民主改革前,大部分藏族地区仍然保持着贵族僧侣联合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部分地区出现了地主经济。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农业以青稞为主,也有小麦、豌豆、荞麦、蚕豆等农作物。牧业生产以藏系绵羊、山羊、牦牛为特产。1959年平息了西藏一小撮上层反动分子发动的叛乱,藏族人民在中国***领导下,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度。到目前为止,藏族地区已建立了1个自治区、9个自治州和2个自治县,并与蒙古族、哈萨克族联合建立了1个自治州。民主改革后,又适时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 本帖最后由 shenlejia1986 于 2007-3-20 2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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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

简  介

  羌族,有人口198252人;主要聚居区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汶县。其余散居在汶川、理县、黑水、松潘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绵阳市的北川等县。自称“尔玛”,意为“本地人”。今天的羌族是古代羌族人中保留下来的一支。
   
  羌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另一说为藏语支)。分南、北两种方言。许多人懂汉语。没有文字,长期通用汉文。羌族的祖先党项羌曾创造使用过西夏文。保存至今的西夏文文献直到本世纪初才被少数学者解读。羌族现主要经营农业。工业从无到有,已兴建起制革、造纸、木材、水泥、化肥等工业。刺绣、挑花、编织是羌族人民的传统工艺。
   
  羌族以农业为主,以畜牧业为副,以狩猎和多种副业为辅助。
   
  悠久的历史与长期闭塞的生活环境,使羌族的精神文化中保留了不少淳朴厚重的古代遗风。羌族的男女老幼大都会唱民歌,歌词多为4或7个音节一句,类似于汉文中的四言诗与七言诗。从内容来说,有苦歌、山歌、情歌、酒歌、喜庆歌和丧歌等。
   
  羌族乐器中最著名的首数羌笛。民间舞蹈主要有“跳沙朗”(羌族锅庄舞)、“跳盔甲”(又名“铠甲舞”)、“跳皮鼓”、“兰干寿”等。

历  史

  在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记载表明,殷商时期,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已经是十分活跃了。当时奴隶制的殷王朝经常俘虏羌人去当奴隶,可是在殷王朝中却有羌人的首领作官。公元前1088年之时,周武王以周人为主并联合了羌、蜀、卢等部组成军事联盟,推翻了暴虐的殷纣王朝。
   
  殷商时,羌人活动在西北和中原地区。大都在黄河、湟水、洮水、岷江上游一带,而以黄河、湟水、赐支河为中心。
   
  公元前206年,汉代封建王朝强盛。汉武帝时,在甘肃走廊设立了河西4郡,此时仍居在西北的羌人有许多逐渐向内迁徙,附居塞内而与汉族错居,从事农业生产者亦日益增多,私有制也有了一定的发展,逐步地走了封建制度的轨道。此时羌人,有先零、研种、烧当、封羊、勒姐、女若、广汉、武部等部。各部落统治阶级互相掠夺。从汉武帝时起,羌人大量地内附定居,以后逐渐被当地汉族同化。
   
  隋唐以来,岷江上游一带的羌人,处在汉族人民和兴起于雅鲁藏布江域的吐蕃人之间,成为汉族地区和吐蕃联系的纽带,中原的盐、茶、布、生产工具与边区的马匹、药材、皮毛的交易有了很大的发展。由于政治、经济联系较为密切,这些地区的羌人,从唐朝起就有很大一部分要求“入籍”,成为唐朝管辖的地区,而另一部分则处于吐蕃政权的统治之下,定居岷江上游部分地区。
   
  岷江上游的羌人,据《四川古代史》载,系秦汉及其以后时期从河湟一带迁来的羌人与当地原有土著居民融合而成的今羌民族。汉代以后,西北部的羌人经过两次较大的迁徙,来到岷江上游地区。一次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次是隋唐时期,当时岷江上游已定居着被称为西山(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的统称)诸羌人的羌人部落。隋唐时期由于吐蕃王朝向东扩展,河湟一带的羌人相继内迁,其中一部分到了岷江上游的茂州一带,这些人逐渐成为岷江上游羌族地区的主体民族。说到岷江上游羌人的来历,在羌族人民中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远古时候,羌人曾有一次大迁徙,其中一支后来定居于岷江上游。此时,羌人的祖先遇到一支“戈基人”;他们身强力壮,羌人与“戈基人”作战,屡战屡败,准备弃地远迁,幸而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才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并在颈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终于战胜了“戈基人”。此后,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羌人为报答神恩,奉白云石为最高天神,这种习俗相传至今。这段传说,实际说明了羌人历史上迁徙的一段真实历史。这个传说和史书记载及考古资料结合起来印证,就知道氓江上游的羌人最迟在汉代就已定居于此。

礼  仪

  在西南羌族等少数民族中流行着一种饮咂酒的待客礼仪。家有贵宾至,主人往往请客人喝当地特有的泡坛酒(即“咂酒”),以表敬意。先将桌子和盛有糯米酒的酒坛放在堂屋中,桌子四周不设座,客人围桌而立。饮前,主人叫主妇出来启封开坛,并端上一只盛满热水的盆或碗。人们以通节细竹就水中一吸,然后注入酒坛中,使酒不欠不溢。接着,主客轮流以细竹吸酒而饮。酒液将完时,须加水,直到酒味清淡为止。

节  庆

  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要用荞麦粉做成一种馅为肉丁豆腐的荞面饺,有的还要用面粉做成牛、羊、马、鸡等形状不同的动物作为祭品。次日,设家宴,请出嫁的女儿回娘家。进行各项节日活动。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古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品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和“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猎等。
   
  羌年节于每年家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祈祷丰收的祭山会是全村寨的一种祭祀活动,除已婚的妇女不准参加外,全寨的人都要带上酒、肉和馍去赴会。会首由全寨各户轮流担任。届时会首要备好1只黑公羊、1只红公鸡、1坛咂酒、3斤猪肉、1斗青稞、13斤面做的大馍和香蜡、爆竹、纸钱等,按规定摆好,由“许”(巫师)主持祭祀,祈求天神和山神保佑全寨人寿年丰,并将山羊宰杀后煮熟,连同其他食品分给各户,过去称“散分子”。最后大家席地而坐,互相品尝各自的祭祀食品。

婚  俗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服  饰

  羌族的服饰较为朴素而华丽,男人喜着青色或白色头帕,穿自制的麻布长衫,外套一件无袖子的羊皮褂子,这种褂子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脚穿有鼻的“云云鞋”,鞋子绣有云彩图案及波纹,鞋尖微翘,还穿皮鞋、布鞋脚上裹牛、羊毛制的毡子绑腿,绑腿有保温和护腿的作用,年轻女子还在绑腿上缠红脚带子,男女皆束腰带。羌族妇女亦喜缠青色或白色的头帕,青年妇女常包绣有各色图案的头帕或用瓦状的青布叠顶在头上,用两根发辫盘绕作鬓;一般冬季包四方头巾,上绣各色图案,春秋季包绣花头帕,穿有花边的衣衫,衣领及袖口上镶排梅花形银饰,腰系绣花头帕,系有花边的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圈子和和戒指等饰物,富有人家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带椭圆形的“色吴”,上用银丝编织的珊瑚珠,用来祈求佑福增寿。

饮  食

  羌族人民的主要食物有玉米、小麦、青稞、胡豆、黄豆、碗豆、荞麦等;还有从川西平原运来的大米、面粉等。蔬菜有圆根萝卜、白菜、辣椒、莲花白等,常吃自己泡制的酸菜,每日以三餐为习。制作饮食、烹调较简,常见方法是玉米粥内加蔬菜,叫“麦拉子”;还有玉米面或麦面做的馍馍或玉米蒸蒸,称作“面蒸蒸”;用大米煮到半生拌玉米面蒸熟,此饭如以玉米面为主叫“金裹银”,以大米为主叫“银裹金”;有把青稞或小麦做炒面用以放牧或外出时食用。羌民平时很少吃新鲜猪肉,一般在冬至后杀猪,猪肉切成长条挂在灶房房梁上,以烟熏干成“猪膘”,颜色熏黄为好,传统的观念是,这种“猪膘”存放得越久越好。杀猪后的新鲜瘦肉,洗净后灌进小肠作香肠,一般在年节食用。
   
  羌族无论男女老少,均喜饮用青稞、大麦自家酿制的咂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饮用时启坛注入开水,插上细竹管,轮流吸吮,一般喝一半再添水,到味谈为止。
   
  典型食品:羌族特别讲究药膳,较为典型的药膳菜有:羊肉附片汤;羊归汤;猪肉加杜仲1-2两清炖。以上三种都能补肾。黄芪炖鸡或黄芪(当归、党参也可)加上几两炖猪肉也能补血益气。虫草炖鸭,能滋阴补肺益肾。

建  筑

  羌族建筑以碉楼、石砌房、索桥、栈道和水利筑堰等最著名。
   
  羌语称碉楼为“邛笼”。碉楼多建于村寨住房旁,高度在10至30米之间,用以御敌和贮存粮食柴草。碉楼有四角、六角、八角几种形式。有的高达十三四层。建筑材料是石片和黄泥土。墙基深1.35米,以石片砌成。石墙内侧与地面垂直,外侧由下而上向内稍倾斜。修建时不绘图、吊线、柱架支撑,全凭高超的技艺与经验。建筑稳固牢靠,经久不衰。
   
  羌民居住的石屋大多筑于高半山腰台地,靠近泉水,少数居高山河谷地带,三五家、七八家聚住一起,石屋顺山排列,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羌族民居为石片砌成的平顶庄房,呈方形,多数为3层,每层高3米余。房顶平台的最下面是木板或石板,伸出墙外成屋檐。木板或石板上密覆树丫或竹枝,再压盖黄土和鸡粪夯实,厚约0.35米,有涧槽引水,不漏雨雪,冬暖夏凉。房顶平台是脱粒、晒粮、做针线活及孩子老人游戏休歇的场地。有些楼间修有过街楼(骑楼),以便往来。

禁  忌

  羌族的禁忌有:妇女分娩时在门外挂枷单或背兜,忌外人入内,家有病人时在门上挂红纸条,忌外人来访;不能跨火塘或用脚踩三角架,也不能在三脚架上烘烤鞋袜衣物;忌坐门槛和楼梯;饭后不把筷子横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宗  教

  羌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灵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三十余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除火神以锅庄(火塘)为代表外,其余均以一种白色石英石(羌语称阿握尔,意为白石神)为象征,被广泛加以供奉,供奉于屋顶正中最高处的白石神即为天神木比塔。
   
  历史上,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其主要经文为上中下三坛经共16部,无文字记载成书,靠口传心授,流传至今。经文为韵文,四字一句,两句一节,讲求平仄起伏和音韵音律。“许”的主要法器有猴头帽、羊皮鼓、铜锣、神棍、师刀、令牌和兽骨封、羊角卦等。“许”的法术包括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桦、开红山、划水碗等。“许”作法前要用净水洗前途,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如遇大的祭祀活动,如祭山大典、行成年礼等,还需提前49天忌食葱蒜斋戒沐浴,以示对神的虔城和敬意。羌寨中凡祭山、冠礼、还愿、安神驱鬼、治病、出人意料秽、招魂、消灾、看风水、乃至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均必在“许”前来主持,因而在羌民中的地位极高,既是人神中介者,又是文化传播者,更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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