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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壑 发表于 2008-6-4 22:50

论柏拉图国家正义观的理论基础

论柏拉图国家正义观的理论基础

    一提起柏拉图,我们都会联想到他的哲学卓越才能和理想的尽乎完美,他的思想对人类社会法律的构建和国家正义观的形成都有着深刻和长远的基础性意义。为了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科学认识国家正义观的内涵和外延,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对国家正义观的学习和领会,进而运用于伟大时代的社会实践,笔者就柏拉图国家正义观的理论基础作一尝试性的论述。

    一、柏拉图的生平及时代背景
    笔者认为,了解柏拉图的生平,对于全面准确理解国家正义观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这个时代背景对国家正义观产生的基础,有着求本溯原的作用。因此,这里有必要对柏拉图的生平作以阐述。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7年5月7日,故乡是雅典附近的伊齐那岛。他的父亲和母亲都出自名门望族。柏拉图属于梭伦的第六代后裔。其原名为阿里斯托克勒。据说,他的体育老师因见他体魄强健,前额宽阔,就把他叫做柏拉图。柏拉图的父亲去世后,他的母亲改嫁给皮里兰佩,柏拉图在《卡尔米德篇》中提到过他的这位继父。青年时期的柏拉图热衷于文艺创作,富有文学才能。约在20岁时,柏拉图拜哲学家苏格拉底为师,直到苏格拉底被处死为止。在此(约有七、八年)期间,雅典发生了一些重大事件:伯罗奔尼撒战争以雅典失败而告终;“三十僭主”推翻民主政制,但在八个月后又被群众推翻;雅典恢复民主政治,但它又处死了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之死给柏拉图留下了终身难以忘怀的印象,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志向。
    我们从柏拉图70高龄时所撰写的自传式的《第七封信》的一段话中可以看到他人生发展变迁的痕迹:“我年轻时,总想一旦能独立工作,就要投身政界。后来政局发生变动,影响了我的计划。那时民主政权为一般人所厌恶,革命发生了。领导这次革命的有五十一人,其中十一人在城区,十人在比雷埃夫斯港。这两个管理委员会管理两区的市场及行政。上面还有一个三十人的最高委员会,最高委员会里有些成员是我的亲戚故旧;他们邀我参加,以为一定会取得我的赞助。我当时年少天真,总以为新政权将以正义取代不正义,我极端注意他们先是怎么说的,后来又是怎么做的。这些绅士们的一举一动,一下子把他们所毁坏的民主政权反而变得象黄金时代了!他们居然命令我的师而兼友的苏格拉底去做非法逮捕他们的政敌。苏格拉底严词拒绝,宁死不屈。我敢肯定说苏格拉底是当代最正直的人啊! 当我看到这些,以及其他种种,我衷心厌恶,决定与这个可耻的政权完全脱离关系。三十人委员会大失人心,被逐下台。过了一个时期,我故态复萌,跃跃欲试的,虽然静悄悄地,又想参加政治活动了。当时雅典局势混乱,私人互相报复,到处械斗。总的说来,东山再起的民主政权,还算比较温和;可是一些有势力的坏人诬告苏格拉底以渎神之罪,陪审团竟处以极刑……后来我年事渐长,深知在政治上要有所作为,首先必须有朋友,有组织,这种人在政客中非常难找,因为他们做事没有原则,而且没有传统的制度和风纪。要找到新的人才,简直难于登天。况且法规旧典,在雅典已多散失。当时我对于政治,雄心勃勃,唯有大声疾呼,推崇真正的哲学,使哲学家获得政权,成为政治家,或者政治家奇迹般地成为哲学家,否则人类灾祸总是无法避免的。”
  苏格拉底去世以后,柏拉图于公元前399年离开雅典,周游地中海地区,访问过毕达哥拉斯门徒所组成的学派。他对西西里岛叙拉古城的霸主狄欧尼修印象恶劣,觉得他是不讲道德之徒,不可能有智慧,不可能治国安民。但柏拉图在这里遇到霸主的女婿迪恩,一见如故,欢喜非常。在柏拉图看来,迪恩酷好哲学,又是一个实行家;苏格拉底以后,对柏拉图影响最大的,便是迪恩了。
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四十岁,回到雅典,当时整个希腊世界日薄西山,奄奄一息。柏拉图在朋友的资助下在雅典城外西北角的阿卡德摩建立学园。此地原为阿提卡英雄阿卡德摩的墓地,设有花园和运动场。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所综合性传授知识、进行学术研究、提供政治咨询、培养学者和政治人才的学校。柏拉图的学园建校后园址长期未变,直到公元前86年罗马统帅苏拉围攻雅典时才被迫迁入城内,以后一直存在到公元529年被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关闭为止,前后持续存在达九百年之久。以后西方各国的主要学术研究院都沿袭它的名称叫Academy。
  学园的创立是柏拉图一生最重要的功绩。当时希腊大批最有才华的青年受它的吸引,来到这里。他们聚集在柏拉图周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为后来西方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原创性的思想。柏拉图的后半生除了短期去过西西里以外都在这里度过,他的著作大多数在这里写成。可以说,柏拉图的学园在西方开创了学术自由的传统,是希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库和人才库。还应该提到的是,柏拉图建立的学园Academy和后来西方各国沿袭这个名称的各种纯学术研究团体也有不同,柏拉图学园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为城邦培养治理人才,与当时许多城邦有政治联系。虽然柏拉图在实践中经过多次碰壁以后,他的政治理想也有所降低了,但他想按照哲学的正义原则治理城邦的思想却并没有放弃。他的一生虽然以主要的精力从事哲学研究,越来越少参加政治实践,但想以他的思想影响城邦统治者,俨然以“帝王师”自居,这一点倒是和中国儒家的传统相近的。为了能够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柏拉图曾三次赴西西里岛与叙拉古统治者狄欧尼修一世打交道,希望说服后者制定新政,用最好的法律来治理这个国家,但最后还是遭到失败。从此以后,柏拉图放弃了参与政治实践,将全部精力用于办好学园。
  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在参加一次婚礼宴会时无疾而终,享年80,他一生的主要著作有《申辩篇》,《克力同》,《普罗塔哥拉篇》,《高尔吉亚篇》,《理想国》,《政治家》,《会饮篇》,《法律篇》等。葬于他耗费了半生才华的学园。柏拉图晚年在雅典世界享有崇高的声誉,他当时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可用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悼词来佐证:“岿岿胜德,莫之能名。光风霁月,涵育贞明。有诵其文,有瞻其行。乐此盛世,善以缮生。”亚里士多德还曾经说:“卑劣的人甚至连赞扬他的资格都没有。”是的,柏拉图确实是伟大的。他的二十多篇对话是人类智慧的最高境界之一,尽管对话本身不是系统的真理,而是对问题的追索,它没有告诉我们答案,就如中国孔子的《论语》一样,但是它对真理起了引发和诱导作用。理解这种对话里对真理追寻的精神,甚至比知道对话里某个结论,观点更重要。
柏拉图是位哲学家,但也可以说他是一位政治家,一位政治思想家。柏拉图青年时产生的政治志向实际上贯穿他一生,他的三次西西里之行就是为了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在他的对话中有不少地方讨论政治问题,集中讨论政治问题的除了《国家篇》以外,还有《政治家》和《克里底亚篇》。《克里底亚篇》是柏拉图的最后一篇对话,虽然只写了一个开头,但柏拉图在其中提出一个理想的“大西洋岛”,成为后来西方思想家们的乌托邦的原型。他一生所著的《申辩篇》,《克力同》,《普罗塔哥拉篇》,《高尔吉亚篇》,《理想国〉,《政治家》,《会饮篇》,《法律篇》等主要著作,无不闪耀着追求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光辉。

    二、国家正义观理论基础的主要内容
    柏拉图的“正义”观以其理念论为基础,在其伦理学和国家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的国家正义观理论基础是从批驳所谓的三种“正义观”切入的。什么是正义?在柏拉图时代有代表性的论述主要有三种观点:一为,正义观是将正义定义为“欠债还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的适如其份的报答,或者说,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 二为,正义理论讲,“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 强者便是有权的政府,国家的统治者用强权将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制定为法律,让人民去遵守。遵守政府法律的百姓就是正义的,不遵守政府法律的百姓就有违法之罪,有不正义之名。三为,正义指“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最好”是指干了坏事不受罚,“最坏”是指受了罪而无法报复。正义的起源是对利和害的一种功利计算。就通常情况,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过干不正义之事所得的甜头,也尝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二种味道都尝过之后,人们觉得应该约定既不能得到不正义的之惠,也不能吃不正义之亏,于是就有了法律,称守约会践约为合法和为正义。正义之人并不是心甘情愿从善,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走到正义之路上来的。
对这三种正义论,柏拉图都持否定的态度。对于第一种正义论,柏拉图的明确断言,拿了人家的东西归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他说,你们一个朋友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交给你一把武器。后果这个明友疯了,向你要回这把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你还给他这把武是正义的呢?还是不还给他武器算是正义的呢?按照这个正义的定义,还给他武器是合乎正义的,因为正义是欠债还债,归还属于他人的东西就是正义,而柏拉图则认为归还疯子武器本身就是不正义的,因为这无疑是助纣为虐,“当原主头脑不正常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该还给他”。对第二种正义论,柏拉图同样反对。因为首先,统治者总有犯错误的时候,如果统治者将错误的东西制定成法律,让百姓去实行,那么结果是违背了自己的利益,因此,按此定义,正义可能是强者的利益,也可能强者的损害。其次,任何一项东西都不会只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正如一位医生行医不会只图赚钱而不顾及病人的身体,一个统治者不会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的老百姓的利益。这里,柏拉图已经暗示了他自己的正义观:每种技艺的利益都是特殊的,每个技艺人都尽其最大的努力工作,从而使技艺的对象得到利益。对于第三种正义观点,柏拉图没有正面的提出批评,但是他却明确的反对
那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柏拉图提出了两种正义的观点,一是城邦的正义,二是个人的正义。就一个城邦而言,每个人都粮食、住房和衣服,这就需要有农夫、瓦匠和纺织工人,以及鞋匠或照料身体需要的人。接下来,是让一个人从事四项事业合适,还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一项事业合适?答案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业更有效,因为人与人不同,因其性格不同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比如说,一个农夫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与其他人分享,一个瓦匠建造四所房屋供所有人居住。每个人专做一行,放弃其它,生产出来的东西就又多又好。除了物质需求外,城邦的人们还需要有精神 的享受,否则城邦无异于一个由猪构成的城邦。
    城邦的人们需要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势必会从邻邦那里抢夺。这就是战争的起源,有战争就需要有军队,就需要国家的护卫者。护国者是统治者的一部分,统治者应该是年纪大一点的人,是人群中最好的人,是最善于护卫国家的人,是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这里,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等级制理论。一个城邦里的人们亲如兄弟,但上天在铸造每个人的时候给每个人加入了不同的质料,结果导致他们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上天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最为高贵,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身上的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柏拉图同时强调,这种等级制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金父不免生银子,银父不免生金子。因此在确定谁为统治者的时候,重要的是弄清其灵魂深处所混合的是哪一种金属。如果心灵里混入了废铜烂铁,他们应被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天赋中有金有银者,他就应被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柏拉图将含金和含银的统治者和军人视为统治者,将含铁含铜的劳动者视为被统治者,有时柏拉图将统治者统称为“国家和法律的护卫者” 。
    分述了国家里的各个阶级后,柏拉图开始将他们组建起来,“全体公民无例外地 ,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 统一的城邦就得以确立,而且如此建立的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正义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当劳动者、 军人和统治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当城邦里的这三种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并且,城邦也由于这三种人的其他某些情感和性格而被认为是有节制的、勇敢的和智慧的。”
    找到城邦的正义后,柏拉图开始探讨个人的正义。人的灵魂里存在三种品质,即 理智、激情和欲望,三者分别是人们在学习、愤怒和满足自然欲望时动用的身体的一部分。理智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或欲望部分,亦即 那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激情是“我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正象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司其职那样,每一个人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正义的。人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受理智领导,这样的人就具有节制的美德。柏拉图最后强调,正义的真正内涵不是“外在”的各部分和谐一致,而是“内在”的和谐。一个正义的人应该安排好真正的事情,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他称保持和符合和谐状态的行为为好的 行为,相信指导这种和谐状况的知识便是智慧。
    “法律与正义”是西方法学的主体问题之一,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正义的批判和重建,应该说是早期古典文献关于正义观点的总结。虽然古希腊对正义的探讨,多少带有伦理学的味道,但到了古罗马,法律与正义通过查士丁尼法典统一了起来, 法学被定义为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正义在法律中的地位 .从此以后,法律和正义便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充斥于自然法学的理论说教,成为西方法学永恒的课题之一。

    三、对柏拉图正义观理论基础的评议和收获
    柏拉图的"正义观"体现了鲜明的对立和谐的思想,它既是内在的德性也是外在的行为。在人类的历史上恐怕是任何一个研究国家、法律与正义问题的人都无法不予以深刻的审视。他对人类统一目标正义的探讨、对通过教育探求正义的努力、对知识的象征苏格拉底的传承都是人类不可多得的财富。苏格拉底并不满足于接受常规性解释,而是不断地对表达的意思产生疑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使得辩者(主张者)对自己的意见失去信心,陷入“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境地”,这是典型的西方式参与智识教学法,谁也不握有最终真理,真理存在于探讨中的每一次证谬中。而且,苏格拉底也没有表现出相信这个过程中能够得出一个肯定的答案。相比而言,柏拉图似乎相信人类不能理解这个立场的微妙之处,但是绝对相信有些事物是纯粹为真的。理解柏拉图正义观理论基础,必须要提到的是他的洞穴隐喻,这是了解和理解柏拉图的一把钥匙,也是迄今为止人类的困境,目标也许是一样的只是方式和手段不同,所处的时间的形式不同。柏拉图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群囚徒在一个洞穴中,他们手脚都被捆绑,身体也无法转动,只能背对着洞口。他们面前有一堵白墙,他们身后燃烧着一堆火。在那面白墙上他们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后到火堆之间事物的影子,由于他们看不到任何其他东西,这群囚徒以为影子就是真实的东西。最后,一个人挣脱了枷锁,并且摸索出了洞口。他慢慢习惯于第一次看到的真实的事物。在阳光下,该囚徒逐渐认识到洞穴生活的虚假性。他返回洞穴并试图向其他人解释,那些影子其实只是虚幻的事物,并向他们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对于其他囚徒来说,那个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他们坚称,除了墙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没有其他东西了,他们的结论是逃出去是不值得地。他无法与其它囚徒展开有力的竞争,实际上,柏拉图告诉我们,他们会杀死释放他们的人。读懂了这个隐喻,我们就会了解到柏拉图是如何聪慧,又是如何努力和勇敢,可谓是集智、仁、勇于一身了。正义是理想,法律是工具,只有法律正义才是规范,才是集万般一身,才是人类努力的方向和进入的路径。而是柏拉图发现并告诉了这样一条道路,这就是他的价值和意义。
    从以上对柏拉图的生平、时代背景和国家正义观理论基础的概述和分析,笔者感悟到:第一,正义观是一种价值判断。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人们对正义观的不同结论。归根到底,正义观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发展水平决定的。第二、正义观有绝对与相对之分。就如真理有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一样,正义观也存在着纯粹(绝对)正义观和现实(相对)正义观之说。它就似柏拉图洞穴故事中囚徒看到的影子和身后火堆一样,火堆是纯粹(绝对)的正义观,而影子却是现实(相对)正义观。第 三、学懂弄通正义观理论基础,对于我们各司其职、各行其道、有序运转、善于协作、构建和谐、共创未来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yyyy404 发表于 2008-6-5 08:56

牧壑朋友,是閣下你大作嗎?文章算不錯的。

牧壑 发表于 2008-6-5 12:36

是的

当然是本人写的,但不能算是大作,只能算作拙作。不过有些历史资料是引用的。

oxsk 发表于 2008-6-5 15:57

“谁也不握有最终真理,真理存在于探讨中的每一次证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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