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典论坛版主规章制度
第一章:目的为规范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论坛所属讨论区的全体版主。
第三章:什么是版主
版主是从论坛优秀用户中产生的,协助总版主管理具体讨论区的秩序,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为大家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有志为用户和论坛服务的朋友加入版主行列。
第四章:版主的申请及任职
1.申请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
2.申请人必须已经注册为论坛用户,注册时间大于15天。
3.申请人必须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有关条例及其论坛各项管理规定、遵守网上的道德及行为规范;
第五章:版主的任命及任职
1.申请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版主申请格式表附后。
2.提交申请之后,如基本情况符合要求,该申请经站务办公室全体管理员、版主根据申请人的表现、水平进行投票,半数同意为通过,管理员会在申请提交15天内进行申请回应。回应内容包括同意申请、否决申请或其它答复。
3.如果你的表现通过考察,管理员会在讨论区公告及相关论坛版块发布同意申请,恭喜你成为版主,并正式开通你的相关管理权限。
4.收到论坛版主任命书后,三天内到所在版报到,并进行报到致词,内容为介绍自己,对管理版面的见解及发展方案。
5.论坛管理员会以三个月为限,对版主进行审核,主要根据版主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网友反馈。
6.版主任期为六个月,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申请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
7.论坛可以根据情况特邀网友担任版主职位。
第六章:版主的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则。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6.将现实中的矛盾引入论坛,且后果严重。
7.连续一个月内没有登录论坛行使管理义务的,视为自动离职。
8.免去版主,由管理员在站内事务栏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第七章:版主的辞职
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部内事务”发帖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2.版主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由管理员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帖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第八章:版主的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论坛规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保证充分的上网时间,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帖、灌水帖、垃圾帖,转移非主题帖。界定标准详见第十一章。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
6.评点本版文章,向网友推荐好帖,推荐本站知名写手。推荐本版精华帖。
7.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
8.注意论坛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站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管理员工作。
第九章:版主的权利
1.版主享有论坛给予的管辖范围内的删帖、设置精华帖、移帖等管理权利;
2.版主享有第一时间与论坛管理员沟通的权利;
3.版主有宣传自己的权利;
4.版主有组织网聚的权利;
5.版主有参加通过投票决定版主申请及论坛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十章:各项管理的准则和依据
1.精华帖:有正确的写作态度,严肃的世界观,真实的情感;有较深的思想认识,较为独特且脱俗的见解。写作手法需讲求个性特色,结构严谨不乱,错别字少,文笔流畅,章法井然。文章体裁、内容字数不做限定。
2.置顶帖:在通常意义上,“置顶”应理解为是对文章内容所涉及思想、及涵盖话题值得探讨的一种肯定,只是建议讨论而非认可。置顶帖同样需要有理有据,观点明确,内容完整。其次,也可以是论坛公告等等。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以三日至一周之内为限最好,版主有权灵活调整。
3.锁定帖子:凡内容空洞无物、纯属灌水、版聊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老旧帖被恶意顶起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却有故意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之嫌的;争吵不休多日且已上升到人身攻击且于事无补的;将被视为应锁对象。
4.删除帖子:发布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任何形式的广告,重复发过三遍以上的主题帖;对任何人用下流语言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观点。
5.违规帖(严禁帖、灌水帖、垃圾帖)的界定
1).严禁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以上严禁帖,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论坛总管备案。本站将视内容违法程度报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并配合国家机关追查发帖者。
2).灌水帖
(1)非主题帖,即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或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每人每天总量超过十篇的文章;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3)与主题内容无关、跟贴聊天的回复。对以上灌水主题,应当及时转移至最相关的版面,无最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恶意灌水的,应当直接删除。对灌水回复直接予以删除。
3).垃圾帖
(1)恶意灌水帖、广告帖;
(2)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排版混乱、图象不能显示或过慢等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3)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
(4)顶帖、空帖、试发帖;
(5)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对以上垃圾帖,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删除不当链接和图片。
对严禁帖、灌水帖、垃圾帖,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可在事后通知作者本人,说明原因并予以提醒、警告,工作量大的,也可以不予通知。
对多次发布违规帖,情节严重的用户,版主可向管理员申请屏蔽其一定时间的发言权或禁止登录论坛,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永久屏蔽其发言权或予以封名。
第十一章:投诉
版主就讨论区管理提出意见建议须用站内短信形式提出,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讨论区活动中,与讨论区管理层、版主或一般网友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版主在讨论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站内短消息向讨论区管理员汇报,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讨论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网友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讨论区管理员处理好投诉。
4.版主在进行讨论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与讨论区管理员取得联系及求援处理。
5.版主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和讨论区管理员沟通,不得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6.如网友不服版主的处理结果,可以直接通过站内短信形式向管理员投诉,管理员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好相关纠纷。使大家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十二章: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属汉典论坛,并有权视情实时修改及完善。
2.本规则自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三日起施行。
[quote]版主申请模板
*在“建议申请”版发帖申请即可。发帖模版如下:
帖子标题:<用户名>申请<XXXX版>版主
用户名:
申请版面名称:
目前站内职务:(没有则不填)
是否有版务管理的经验:
自我介绍:
申请动机:
每周能上论坛时间:
能够担任多久:
管理方针: [/quote] :L 光看这个就晕死了~~~
我怎么能说不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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